Saturday, March 29, 2014

馬英九的獨裁 構成內亂罪嗎?

如果是, 法官可以下令逮捕嗎?
如果不能, 台灣急需能夠逮捕獨裁者的法律.

馬英九的獨裁在 他硬簽 ECFA, 完全剝奪了人民的不同意權, 已經鐵証如山.

現在他要硬推服貿, 又在多次電視談話中, 用最精確的語言說: 非簽服貿不可, 所以必須再度剝奪人民的不同意權.

這麼罪証確鑿的獨裁事實, 是台灣的法律允許的嗎?

台灣人, 你要繼續忍受這麼傲慢的獨裁到幾時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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